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《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《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我公司受陇东学院委托,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概况:
二、展示时间及地点:
展示时间:2026年3月23日至3月30日16:00止;
展示地点:庆阳市西峰区安定西路中段、康寿路、南大街。
三、拍卖时间、地点、竞价方式
1.拍卖时间:2026年3月31日10:00。
2.拍卖地点:庆阳市公共资源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。
3.竞价方式:网络竞价。
四、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有关事项: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、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,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外。
2.有意竞买者可于2026年3月9日00时至2026年3月30日16时,自行登录“庆阳市公共资源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”(http://125.75.150.23:4000/u/logincq),免费获取《拍卖文件》,并与我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核。
注: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(www.qysggzyjy.cn),在“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”版块点击“用户注册”至“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”操作;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“下载中心”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》。
五、竞买保证金缴纳事项:
1.保证金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。竞买不成功的,在拍卖会后按照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规定办理。
3.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6时(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)。
六、特别告知事项
1.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,按现状拍卖和移交,资料仅供参考。
2.竞买人应在竞买登记前进行实地踏勘,并向有关单位了解、核实标的相关情况,对自己竞买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
3.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两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(380元/间),7日内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,租金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缴清。
4.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享有成交标的3年期租赁(承租)权,合同一年一签,租金按年支付。
5.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6.具体事项详见《陇东学院临街商铺租赁权拍卖文件》。
七、联系方式:
1.委托人:陇东学院
2.拍卖人: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
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